现在的位置: 首页滕县志>正文
滕县志69:卷七.人物传-儒业5:汉-眭弘
2011年12月22日 滕县志 暂无评论

眭弘字孟,鲁国蕃人也。少时好游侠,斗鸡走马,长乃变节,从嬴受《春秋》。以明经为议郎,至符节令。孝昭元凤三年正月,泰山、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,民视之,有大石自立,高丈五尺,大四十八围,入地深八尺,三石为足。石立后有白乌数千,下集其旁。是时,昌邑有枯社木卧生,又上林苑中大柳树,断枯卧地,亦自立生,有虫食树叶成文字,曰:公孙病已立。孟推《春秋》之意,以为石、柳,皆阴类,下民之象;泰山者,岱宗之岳,者易姓告代之处。今大石自立,僵柳复起,非人力所为,此当有从匹夫为天者。枯社木复生,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也。

孟意亦不知其所在,即说曰:先师董仲舒有言,虽有继体守文之君,不害圣人之受命。汉家尧后,有传国之运。汉帝宜谁差天下,求索贤人,禅以帝位,而退自封百里,如殷、周二王后,以承顺天命。

孟使友人内官长赐上此书。时,昭帝幼,大将军霍光秉政,恶之,下其书廷尉。奏赐孟妄设袄言惑众,大逆不道,皆伏诛。后五年,孝宣帝兴于民间,即位,征孟子为郎。

给我留言


×
腾讯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