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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县志52:卷六.刺史守令8-刘缨、马文盛、王英
2011年12月10日 滕县志 暂无评论

刘缨。字与清,苏州吴县人。以戊戌进士成化十九年任(县知县)。才识明决,善于摘伏。人有诬其仇家妇盗瓜者,执其妇并携二幼及瓜十数枚,赴县讼于缨,缨知其诈,详罪其妇曰:尔妇人何乃盗人瓜,可以一子偿之。令告者抱其儿,并取所盗瓜。其人抱儿则遗其瓜。匍匐拾取不能起。缨乃诘之曰:尔男子抱儿尚不能取其瓜,彼一妇人携两儿安能取尔瓜乎?告者叩头伏。其明敏决讼皆此类,人自以为不冤也。

邑有二豪家,武断于乡曲,能持吏阴事,往令皆畏之,不敢发。缨至,悉置于法,抑强扶弱,民至今颂之。监察御史,历陛至刑部尚书。苏鲁豫

马文盛。湖广汉阳人,以进士任。为人刚果敢行,好兴作,采孟子性善之言,建性善书院以课士。他如文庙,城池、道路一一缮治,植柳栽桑,始若拂民,民终赖之。三年以忧去,有去思,黄文雍为之记。suluyu、com

。字彦实,山西阳曲县人。以举人任,为人明察,尚体要。成化间,法网疏,豪民稍武断乡曲间,英悉按问,株连根蒂无者,境内为之萧然。吏尤不敢为奸。岁旱,齐沐徒跣,遍告诸祠,又依常平仓法委积。任九年,清介俭约如初。工诗文,邑虽冲繁,而应酬自如。退即手一编,以满去。民为立碑,而济南人邹袭为之记。

苏鲁豫注:古人多爱举某官员判案的事例,如丢牛、偷鹅、偷瓜之类。现在看来,似乎都是一些连小学生都能想到的一些细节,苏鲁豫估计,这就是积累的结果。后人总应该比前人的经验多,但现实中,往往某些方面我们还不如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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