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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县志56:卷六.刺史守令12-李松
2011年12月10日 滕县志 评论数 1

李松,顺天府大城县人,以壬戌进士,初授浙江归安县令,执法不挠,无所阿避。一富翁调奸妇,子妇黄氏,宦家女也,讼于松。而富翁诬其妇奸状,松诬信之。黄氏自刎死。缙绅遂欲中以危法。而直指庞公知松,力雪之,乃解,左登州判官。寻县。初至,六曹书史六七十人谒松。松笑曰:此委肉当饿虎之蹊也,民安得不敝?令各执刀笔试堂下,其明习文法及善书画者,留牍,为约期报上。诸曹史皆股栗。如期报之,沉牍为之一清。松为人强力善饭,每晨起一饭,坐堂皇晋接,竟日不遑食。诸椽史隶役神力俱疲,而松精神愈。邑固孔道,宾客使者冠盖相望,非故旧未尝饰厨,传曰疲民以贾誉其弗能。宾客使者亦素闻松名,过着辄发无敢留。先是滕徐夫役,送迎各设递运所,使人得相代休息。徐州绐曰便。及滕设夫所沙沟,徐故迟之,惟时争之不力。因循者六十余年。松问之,父老言其故。松曰:徐人北至沙沟,而代之者滕人也。滕人南至沙沟,徐州不为发代,又以滕人代之,是滕为徐役,反重役于滕也,何肩之息乎?乃议请令徐州添设如初议则已,不然宁裁归如故。

自鉴漕渠来而所开支渠,及蓄水湖陂,皆民膏腴地而赋如故。松曰:漕渠为国家计,非为吾邑利也。既以规其腴田为湖陂支渠矣,安忍责其赋乎?乃括其赋若干,请于上,散之他邑,迨松陛而议寝赋归矣,松刚明挥霍,持大体不屑屑于小节,而独为民久远计,如贻家谋,不携妻子以二仆自随,两匮箧不施肩鐍,行李萧然,退,手一编,喜章丘李开光小词,自和自歌,悠然而以自得也。陛兵部郎、辽阳佥宪,以边功累迁按察使、佥都御史、兵部右侍郎。

苏鲁豫註:李松在归安县时判错了一个案子,被贬到登州当判官,不久就调为滕县县令。来到滕县上班,一天只吃一顿饭,而且来了客人也不管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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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滕州山水 : 2011年12月11日14:35:55  -49楼 @回复 回复

    李松真庄户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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